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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持原案就是支持弊案!校務基金的稽核機制應該怎麼做?

全台國立大學的校務基金有一半以上的收入來自政府補助,總額高達563億元!

這筆費用的使用由誰決定?應該由何種機制來確保稽核的公平正義?

據我們深入了解,現行的『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』讓稽核人員隸屬於校長,制度設計上的缺陷,恐讓不義之士濫權。我們提議修正條例,讓校務基金的使用得到完整的監督。

應該怎麼做?讓校務基金懶人包來告訴你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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